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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广东省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条件基本标准(试行)》
作者:陈静霓 发表日期:2012年08月0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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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广东省中小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条件基本标准(试行)》
 
       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,加强学校美育工作,促进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和学生的健康成长,促进我省中小学艺术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,根据《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》(教育部令第13号)、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艺术教育的意见》(教体艺[2008]8号)和《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1-2020)》,结合我省实际,制定本《标准》。
        本《标准》适用于广东省各级各类全日制中小学校(含中等职业学校)。本《标准》从师资、教学场地、教学设备器材、教学资料配备等方面,明确了开展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所必需的基本条件和要求,是中小学校办学应达到的基本标准之一,是教育检查、督导、评估的重要内容。
      各地应当按照本《标准》对中小学校进行核查,尚未达到本《标准》的,应积极创造条件,使其尽快加以完善,通过三到五年的时间,力争达到标准要求。各地在新建或改建、扩建中小学校时,应当按照本《标准》进行建设和配备。少数因特殊困难,部分项目达不到本《标准》要求的学校,亦应因地制宜地采取相应的办法,保障艺术教育工作能有效实施。
一、师资配备基本标准
(一)任职资格
中小学艺术(音乐、美术)教师必须经过相应专业学习或培训,均达到《教师法》中规定的任职规定,获得教师资格证书,且每学年接受相应专业继续教育培训不少于72学时。
(二)学历要求
新任小学和初中艺术教师须大专及以上学历,高中(含中等职业学校)艺术教师须本科及以上学历。中小学现任艺术教师的学历亦要努力达到以上要求,目前尚达不到的,应通过三到五年的时间,力争达标。
(三)配备要求
根据国家、省规定的教学大纲以及课程计划要求,结合学校开展课外艺术活动需要,学校应当在核定教职工编制数限额内,采取专兼结合方式,足额配备艺术教师,确保音乐、美术课程开足课时。
小学(不分年级),每6-8个班配备音乐、美术教师各1名;初中(不分年级)每10-14个班配备音乐、美术教师各1名;高中(含中等职业学校,不分年级)每12-16个班配备音乐、美术教师各1名。
城市、县(区)学校艺术(音乐、美术)教师以专职为主;农村中小学可以专、兼职相结合。农村中小学校至少要配备音乐、美术专职教师各1人(学校办学规模不足12个班的学校至少配备专职(或兼职)音乐、美术教师各1名)。
二、工作条件基本标准
学校需按照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的要求配备艺术(音乐、美术)学科专用教室和教学设施、设备。配备时要本着先进、科学、合理的原则,以能适应艺术教学的特点,便于学生操作、体验、感悟和掌握,达到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基本需要为出发点。
配置音乐、美术教学设备,应在满足课堂教学活动的基础上,兼顾师生开展课外活动的需要,发挥其最大效能。器材设备要妥善保管,及时维护。每年对消耗性的器材设备应给予更新和补充,以确保课堂教学和课外艺术活动的正常进行。
由于我省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,文化教育基础差异较大,本着从实际出发、分类指导的原则,目录中列出了三种不同的配备方案,供不同地区和学校参照配备。其中第二种方案是按照艺术(音乐、美术)学科课程标准的要求,学校完成艺术(音乐、美术)课程教学任务的基本条件。办学条件较好的地区和学校应努力按第一种方案进行配备,鼓励学校按高于第一种方案的标准进行配备。暂不具备条件的农村和偏远地区的学校可按照第三种方案配备,但应积极创造条件尽快达到第二种方案的要求。
教学设备的配备数量是按装备一个音乐(美术)通用教室,每室50人的需要量进行配备的。暂没有音乐(美术)通用教室的,按实际需要量配备;音乐(美术)通用教室多于一个的,按实际个数相应增加配备数量。
目录中数量加“()”的为选配项,在配备过程中一般应按先“必配”后“选配”的次序进行。各地可结合实际对选配的品种和数量进行适当调整,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备计划。
此外,各校图书馆(资料室)须将艺术类图书、杂志、音像资料等列入配置计划,为师生提供必要的艺术教育信息资源。
办学总规模在12个班以下的学校,按能开展艺术教学正常需要进行配备。
(一)小学音乐教学场地与设备
1.场地要求(以每个年级6个平行班,每班50人设计)

序号 场地名称 一类 二类 三类
1 音乐通用教室 按低、中、高年级,可设3间,每间不小于100m2(或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2.00m2 按低、中高年级,可设2间,每间不小于90m2(或人均使用面积1.30-1.80m2 至少有1间,面积不低于65m2
2 舞蹈室 1间,面积不小于150m2(或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3.00m2 1间,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2.00m2 选配
3 器乐室(含器具室和排练室) 器具室1间;器乐室1间(使用面积不小于200 m2)、小型排练室若干间。有条件的学校可增设1间大型排练厅。 器具室1间;器乐室1间(使用面积不少于150 m2)。 选配
4 音乐创作室 1间,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1.80m2,可与电脑室共用 可设1间,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1.80m2,可与电脑室共用 选配
5 音乐艺术活动场室 不少于600个座位,有较好的演出舞台和灯光音响 不少于400个座位能够有演出舞台和基本灯光音响 有适合学生艺术实践的室内活动场地
 
备注:形体舞蹈室应装备把杆、照身镜、木质地板(或专用地胶)等;以上场地的采光、照明、通风、防火、防噪、防暑等项应达国家安全标准(下同)。
考虑到音乐教学的特点,建议将音乐学科的相关教室设置在文化科目的教学区域外,有条件的学校可专设艺术楼。另外,条件较好的学校应配套建设相应的艺术实践活动场馆,如表演项目所需的排练室,观摩、演出用的场馆、舞台(可结合体育馆、礼堂等场地进行建设),欠发达地区农村学校可适当放宽。
2.教学设备配置标准

编号 名称 规格要求 单位 配备数量 备注
一类 二类 三类
1 音乐通用教室           按一间标配
1.1 五线谱示教板   1 (1) (1)  
1.2 五线谱书写板 可设计成多块、活动的五线谱绿板 1 1 (1) 数量及规格根据需要设计
1.3 钢琴(或电钢琴) 电钢琴宜有MIDI接口 1 1 1  
1.4 信息传送中控系统 进行切换,编辑计算机、网络、视频展示台、投影机、DVD、录像机、音频等设备的信号 1 1 (1) 1、设备的技术指标适时选择
2、音频设备的技术指标建议按照专业水平选择
1.5 显示设备 电视或背投或投影屏幕等设备 1 1 (1) 根据自身条件选择
1.6 合唱台 阶高不小于300 mm,阶宽不小于400 mm;形式为固定式或抽拉式 1 1 (1) 教室面积允许时可用固定式
1.7 学生座椅 小学低年级 设计轻便、稳定、可自由组合的音乐凳,色彩宜鲜艳 50 50 50  
小学中、高年级 设计可折叠、不固定的座椅 50 50 50  
1.8 器具柜 可根据教室条件和器具、资料的情况自行设计 2—3 1—2 1 放置音乐器具及音乐资料
1.9 教学音像资料   1 1 1  
1.10 教学用打击乐器   1 1 1  
1.11 课堂教学
学生用乐器
选用易学易奏、便于集体合奏的乐器如竖笛、口风琴等 50 50 50  
2 舞蹈室           按一间标配
2.1 钢琴或电钢琴 电钢琴宜有MIDI接口 1 1 (1)  
2.2 音响设备 DVD、功放、音箱、麦克等 1 1 (1) 建议按照专业水平选择
2.3 摄录像设备   1 1 (1) 以能辅助完成教学任务的标准选择
2.4 显示设备 电视或背投或投影屏幕等设备 1 1 (1) 根据自身条件选择
2.5 器具柜   2—3 1—2 (1) 放置舞蹈器具及教学资料
3 器乐室            
3.1 乐器柜(L×D×H) 1200×500×2400(mm)或其它规格,内部格局根据乐器的存放要求设计       具体数量和规格根据需要确定
3.2 钢琴或电钢琴 电钢琴宜有MIDI接口 1 1 (1)  
3.3 影视音响设备 DVD、功放、音箱、麦克、电视等设备 1 1 (1) 按照专业要求选择配备
3.4 指挥台 按专业要求设计 1 1 (1)  
3.5 谱架         具体数量和规格根据需要确定
3.6 座椅 部分座椅高度可调       具体数量根据需要确定
4 音乐创作室(初中)            
4.1 教师总控台 音频信号的采集、编辑、传输设备;视频信号的传输设备 1 (1)   设备的性能指标适时选择;总控台桌的规格具体设计
4.2 钢琴或电钢琴 电钢琴宜有MIDI接口 1 1 (1)  
4.3 影视音响设备 DVD、功放、音箱、麦克和电视 1 (1)   按照专业要求选择配备
4.4 学生台 MIDI键盘、计算机、耳机 50 (50)    
 
(二)初中音乐教学场地与设备
1.场地要求(以每个年级6个平行班,每班50人设计)

序号 场地名称 一类 二类 三类
1 音乐通用教室 1间,面积不小于100m2(或人均使用面积1.50-2.00m2 1间,面积不小于75m2(或人均使用面积1.30-1.80m2 至少有1间,面积不低于75m2
2 舞蹈室 1间,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4m2 1间,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3m2 选配
3 器乐室(含器具室和排练室) 器具室1间;器乐室1间(使用面积不小于200 m2)、小型排练室若干间。有条件的学校可增设1间大型排练厅。 器具室1间;器乐室1间(使用面积不少于150 m2)。 选配
4 音乐创作室 1间,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1.80m2,可与电脑室共用 1间,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1.80m2,可与电脑室共用 选配
5 音乐艺术活动场室 不少于600个座位,有较好的演出舞台和灯光音响 不少于400个座位能够有演出舞台和基本灯光音响 有适合学生艺术实践的室内活动场地
 
2.教学设备配置标准
编号 名称 规格要求 单位 配备数量 备注
一类 二类 三类
1 音乐通用教室           按一间标配
1.1 五线谱示教板   1 (1) (1)  
1.2 五线谱书写板 可设计成多块、活动的五线谱绿板 1 1 (1) 数量及规格根据需要设计
1.3 钢琴(或电钢琴) 电钢琴宜有MIDI接口 1 1 1  
1.4 信息传送中控系统 进行切换,编辑计算机、网络、视频展示台、投影机、DVD、录像机、音频等设备的信号 1 1 (1) 1、设备的技术指标适时选择
2、音频设备的技术指标建议按照专业水平选择
1.5 显示设备 电视或背投或投影屏幕等设备 1 1 (1) 根据自身条件选择
1.6 合唱台 阶高不小于300 mm,阶宽不小于400 mm;形式为固定式或抽拉式 1 1 (1) 教室面积允许时可用固定式
1.7 学生座椅 设计后背或一侧设可折叠式书写板,椅下设可放物品的筐架的座椅。座椅固定 50 50 50  
1.8 器具柜 可根据教室条件和器具、资料的情况自行设计 2—3 1—2 1 放置音乐器具及音乐资料
1.9 教学音像资料   1 1 1  
1.10 教学用打击乐器   1 1 1  
1.11 课堂教学
学生用乐器
选用易学易奏、便于集体合奏的乐器如竖笛、口风琴等 50 50 50  
2 舞蹈室           按一间标配
2.1 钢琴或电钢琴 电钢琴宜有MIDI接口 1 1 (1)  
2.2 音响设备 DVD、功放、音箱、麦克等 1 1 (1) 建议按照专业水平选择
2.3 摄录像设备   1 1 (1) 以能辅助完成教学任务的标准选择
2.4 显示设备 电视或背投或投影屏幕等设备 1 1 (1) 根据自身条件选择
2.5 器具柜   2—3 1—2 (1) 放置舞蹈器具及教学资料
3 器乐室            
3.1 乐器柜(L×D×H) 1200×500×2400(mm)或其它规格,内部格局根据乐器的存放要求设计       具体数量和规格根据需要确定
3.2 钢琴或电钢琴 电钢琴宜有MIDI接口 1 1 (1)  
3.3 影视音响设备 DVD、功放、音箱、麦克、电视等设备 1 1 (1) 按照专业要求选择配备
3.4 指挥台 按专业要求设计 1 1 (1)  
3.5 谱架         具体数量和规格根据需要确定
3.6 座椅 部分座椅高度可调       具体数量根据需要确定
4 音乐创作室(初中)            
4.1 教师总控台 音频信号的采集、编辑、传输设备;视频信号的传输设备 1 (1)   设备的性能指标适时选择;总控台桌的规格具体设计
4.2 钢琴或电钢琴 电钢琴宜有MIDI接口 1 1 (1)  
4.3 影视音响设备 DVD、功放、音箱、麦克和电视 1 (1)   按照专业要求选择配备
4.4 学生台 MIDI键盘、计算机、耳机 50 (50)    
 
(三)高中(含中等职业学校)音乐教学场地与设备
1.场地要求(以每个年级8个平行班,每班50人设计)

序号 场地名称 一类(较高要求) 二类(一般要求) 三类(基本要求)
1 音乐通用教室 1间,面积不小于100m2(或人均使用面积1.80-2.00m2 1间,面积不小于75m2(或人均使用面积1.50-1.80m2 至少有1间,面积不低于75m2
2 形体舞蹈室 1间,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4m2 1间,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3m2 选配
3 器乐室(含器具室和排练室) 器具室1间;器乐室1间(使用面积不小于200 m2)、小型排练室(含琴房)若干间。有条件的学校可设1间大型排练厅。 器具室1间;器乐室1间(使用面积不少于100 m2),小型排练室(含琴房)若干间。 选配
4 音乐创作室 1间,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2.00m2,可与电脑室共用 1间,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1.80m2,可与电脑室共用 选配
5 音乐艺术活动场室 不少于600个座位,有较好的演出舞台和灯光音响。 不少于400个座位能够有演出舞台和基本灯光音响 有适合学生艺术实践的室内活动场地
 
2.教学设备配置标准
编号 名称 规格要求 单位 配备数量 备注
一类 二类 三类
1 音乐通用教室           按一间标配
1.1 五线谱示教板   1 (1) (1)  
1.2 五线谱书写板   1 1 1  
1.3 钢琴(或电钢琴) 电钢琴宜有MIDI接口 1 1 1  
1.4 信息传送中控系统 进行切换,编辑计算机、网络、视频展示台、投影机、DVD、录像机、音频等设备的信号 1 1 (1) 1、 设备的技术指标适时选择
2、 音频设备的技术指标建议按专业要求选择配备
1.5 显示装置 电视或背投或投影屏幕等设备 1 1 (1) 根据自身条件选择
1.6 合唱台 阶高不小于300 mm、阶宽不小于400 mm,固定式或抽拉式 1 1 (1) 教室面积允许时可用固定式
1.7 学生座椅 设计后背或一侧设可折叠式书写板,椅下设可放物品的筐架的座椅。座椅固定 50 50 50  
1.8 器具柜 可根据教室条件和器具、资料的情况自行设计 2 1 1 放置音乐器具及音乐资料
1.9 教学音像资料   1 1 1  
1.10 教学用打击乐器   1 1 1  
2 舞蹈室           按一间标配
2.1 钢琴或电钢琴 电钢琴宜有MIDI接口 1 1 (1)  
2.2 音响设备 DVD、功放、音箱、麦克等 1 1 (1) 建议按照专业水平选择
2.3 摄录像设备   1 (1)   以能辅助完成教学任务的标准选择
2.4 显示设备 投影屏幕或背投或电视 1 (1) (1) 根据自身条件选择
2.5 器具柜   2 1 (1) 放置舞蹈器具及教学资料
3 器乐室            
3.1 乐器柜(L×D×H) 1200×500×2400(mm)或其它规格,内部格局根据乐器的存放要求设计       具体数量和规格根据需要确定
3.2 钢琴或电钢琴 电钢琴宜有MIDI接口 1 1 (1)  
3.3 指挥台 按专业要求设计 1 1 (1)  
3.4 谱架         具体数量和规格根据需要确定
3.5 座椅 部分座椅高度可调节       具体数量根据需要确定
4 音乐创作室            
4.1 教师总控台 音频信号的采集、编辑、传输设备;视频信号的传输设备 1 (1)   设备的性能指标适时选择;总控台桌的规格具体设计
4.2 显示设备 投影屏幕或背投或电视 1 (1)   视具体情况选择
4.3 学生台 MIDI键盘、计算机、耳机 50 (50)    
(四)小学美术教学场地与设备
1.场地要求(以每个年级6个平行班,每班50人设计)

序号 场地名称 一类 二类 三类
1 美术通用教室 1间,面积不小于100m2(或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2.00m2 1间,面积不小于75m2(或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1.50m2 1间,面积不低于75m2
2 美术专用教室(含工艺制作室、电脑美术室等) 1间,面积不小于90m2(或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1.80m2 选配 选配
3 展示场所 可满足学校美术教育成果展示的室内和室外综合展示场所(如:展厅、宣传展示栏、橱窗、陈列室等)
 
2.教学设备配置标准
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配备数量 备  注
一类 二类 三类
1 美术通用教室           按一间标配
1.1 演示台 局部可升降,需配套羊毛毡(需要时铺上) 1 1 (1) 规格根据需要设计
1.2 信息传送中控系统 进行切换计算机、网络、视频展示台、投影机、DVD、录像机、音频等设备的信号 1 1 (1) 根据需要和条件选择设备,技术指标适时选择
1.3 显示装置 电视或投影屏幕或背投等设备 1 1 (1)
1.4 教具柜 外形规格及内部格局的设计应结合实际情况,以能满足展示作品,放置静物、写生灯具等要求为宜 1 1 (1)  
1.5 静物台 可升降,四角装万向轮便于推拉。配台布 1 1 1  
1.6 静物灯 摄影灯 1 1 (1) 与静物台配合使用
1.7 写生教具(1) 石膏像类 1 1 (1)  
1.8 写生教具(2) 石膏几何形体 1 1 (1)  
1.9 写生教具(3) 静物 1 1 1  
1.10 写生桌 桌面角度可调整,桌面高度可升降 50 50 50  
1.11 写生架 木制或钢制,能调整和升降写生板面 50 50 50  
1.12 写生板 木制,与写生架配套使用 50 50 50 非课时可置于教具柜中
1.13 写生椅 可升降、椅面下设置一个层架,便于放置书包或用具 50 50 50  
1.14 美术教学挂图   1 1 1  
1.15 遮光窗帘 规格根据需要设计        
2 美术专用教室     根据需要和条件选择设备,技术指标适时选择  
 
 
(五)初中美术教学场地与设备
1.场地要求(以每个年级6个平行班,每班50人设计)

序号 场地名称 一类 二类 三类
1 美术通用教室 1间,面积不小于150m2(或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3.00m2 1间,面积不小于90m2(或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1.80m2 1间,面积不低于90m2
2 美术专用教室(含工艺制作室、电脑美术室等) 1间,面积不小于90m2(或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1.80m2 选配 选配
3 展示场所 可满足学校美术教育成果展示的室内和室外综合展示场所(如:展厅、宣传展示栏、橱窗、陈列室等)
 
2.教学设备配置标准
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配备数量 备  注
一类 二类 三类
1 美术通用教室           按一间标配
1.1 演示台 局部可升降,需配套羊毛毡(需要时铺上) 1 1 (1) 规格根据需要设计
1.2 信息传送中控系统 进行切换计算机、网络、视频展示台、投影机、DVD、录像机、音频等设备的信号 1 1 (1) 根据需要和条件选择设备,技术指标适时选择
1.3 显示装置 电视或投影屏幕或背投等设备 1 1 (1)
1.4 教具柜 外形规格及内部格局的设计应结合实际情况,以能满足展示作品,放置静物、写生灯具等要求为宜 1 1 (1)  
1.5 静物台 可升降,四角装万向轮便于推拉。配台布 1 1 1  
1.6 静物灯 摄影灯 1 1 (1) 与静物台配合使用
1.7 写生教具(1) 石膏像类 1 1 (1)  
1.8 写生教具(2) 石膏几何形体 1 1 (1)  
1.9 写生教具(3) 静物 1 1 1  
1.10 写生桌 桌面角度可调整,桌面高度可升降 50 50 50  
1.11 写生架 木制或钢制,能调整和升降写生板面 50 50 50  
1.12 写生板 木制,与写生架配套使用 50 50 50 非课时可置于教具柜中
1.13 写生椅 可升降、椅面下设置一个层架,便于放置书包或用具 50 50 50  
1.14 美术教学挂图   1 1 1  
1.15 遮光窗帘 规格根据需要设计        
2 美术专用教室     根据需要和条件选择设备,技术指标适时选择  
 
 
(六)高中(含中等职业学校)美术教学场地与设备
1. 场地要求(以每个年级8个平行班,每班50人设计)

序号 场地名称 一类(较高要求) 二类(一般要求) 三类(基本要求)
1 美术通用教室 1间,面积不小于150m2(或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3.00m2 1间,面积不小于90m2(或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1.80m2 1间,面积不低于90m2
2 美术专用教室
(含工艺制作室、电脑美术室等)
可以满足美术鉴赏、绘画、雕塑、设计、工艺、书法、篆刻、摄影摄像等9个模块中3个以上模块的教学需要 可以满足美术鉴赏、绘画、雕塑、设计、工艺、书法、篆刻、摄影摄像等9个模块中的1-3个模块的教学需要 选配
3 展示场所 可满足学校美术教育成果展示的室内和室外综合展示场所(如:展厅、宣传展示栏、橱窗、陈列室等)
 
2. 教学设备配置标准
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配备数量 备  注
一类 二类 三类
1 美术通用教室           按一间标配
1.1 演示台 局部可升降,需配套羊毛毡(需要时铺上) 1 1 (1) 规格根据需要设计
1.2 信息传送中控系统 进行切换计算机、网络、视频展示台、投影机、DVD、录像机、音频等设备的信号 1 1 (1) 根据需要和条件选择设备,技术指标适时选择
1.3 显示装置 电视或投影屏幕或背投等设备 1 1 (1)
1.4 教具柜 外形规格及内部格局的设计应结合实际情况,以能满足展示作品,放置静物、写生灯具等要求为宜 1 1 (1)  
1.5 静物台 可升降,四角装万向轮便于推拉。配台布 1 1 1  
1.6 静物灯 摄影灯 1 1 (1) 与静物台配合使用
1.7 写生教具(1) 石膏像类 1 1 (1)  
1.8 写生教具(2) 石膏几何形体 1 1 (1)  
1.9 写生教具(3) 静物 1 1 1  
1.10 写生架 木制或钢制,能调整和升降写生板面 50 50 50  
1.11 写生板 木制,与写生架配套使用 50 50 50 非课时可置于教具柜中
1.12 写生椅 可升降、椅面下设置一个层架,便于放置书包或用具 50 50 50  
1.13 美术教学挂图   1 1 1  
1.14 遮光窗帘 规格根据需要设计        
2 美术专用教室     根据需要和条件选择设备,技术指标适时选择